这起案件始发于20年前的1998年10月26日,白银市公安局铜城分局(原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公安处)接到白银松江金属材料经销公司报案,称天水恒丰公司经理陈金刚、业务员吴学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隐瞒无矿可发真相,骗取松江公司货款总计52万余元。此后,警方对二人采取了措施。
“没有规则意识”是舆论对该女子行为的共识,“如此行为令人愤怒”也是大多数人的看法。但超越违规行为的惩戒,或轻或重,都只会让强制流于形式和臆断,既无助于树立规则的权威,更有违尊重规则的初衷。
《解析兴奋剂"入刑"|亲人给运动员提供兴奋剂违法吗》家属无奈下,找到其中两名疑犯并带到警局,但二人否认全部指控。警方这时反而指控受害人也有责任,又称内部检查需3、4个月时间,要求家属回家等候结果,并释放两名疑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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